|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年9月**日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福安市棠兴路**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溪边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4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溪边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现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下: 一、答疑回复 1.招标人未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状地形图 答:已提供用地红线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请提供红线图、地形图、可研材料 答:已提供用地红线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