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资格: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可由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兼任(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