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及同时具备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依法依规执行禁止市场或行业准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令整改期间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所对应的公路养护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