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资信标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审项内容作如下修改:原文件内容: 修改后内容:类似项目业绩(3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合同金额)为 **0 万或以上的通信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评审内容依据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2.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及合同各方签署页)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类似项目业绩(3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造价金额(合同金额)为 **0 万或以上的通信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及合同各方签署页)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