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公告中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2.2条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改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承诺,需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对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