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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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简阳市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二标段补疑**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简阳市小型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二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中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修改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简阳市临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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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