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公共文化云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 9月 **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包3:****年公共文化云(学才艺)中“评分标准内容”“对接服务方案”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支持②对接流程③对接方式④对接成果。对接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内容有缺陷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 2、包3 :****年公共文化云(学才艺)中“评分标准内容”“售后服务”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机制②服务保障措施方案③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内容有缺陷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方案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 [if !supportLists]3、[endif]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年9月**日下午**:**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朱佳丽 电话:**********7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号 联系人:姜老师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科技园远大二路**6号天园研发基地7层 联系人:朱佳丽、王欢 邮编: ****** 电话: **********7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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