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监理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监理” 补遗 通知发布如下: 1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中 “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 限 为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 修改为: “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 限 为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 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9月2 5 日9:**,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年9月2 5 日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年9月2 5 日9:**。 注:本 补遗 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 补遗 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 补遗 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 项目 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9 月 2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