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根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号)的相关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故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作废,投标单位无需以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8“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修改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文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3.招标文件中以上相关内容均以此次澄清修改为准。 ****年9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