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三都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产交易市场 答疑与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宁德三都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产交易市场,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2.3.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9号)****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3三级资质”修正为“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4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其他中增加:“**、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行)的通知》(宁发改规[****]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支付****0元的违约金,延迟超过**天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修正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支付****0元的违约金,延迟超过**天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合同;”。 4、专用合同条款**.2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的预付款”修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支付”。 5、专用合同条款**.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缺陷责任期自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修正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个月,缺陷责任期自联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投标函附录涉及上述内容应进行相应调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三都海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