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1,**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市中区峨眉河(市中区段)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项目经理: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6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年**月**日以来,每具有1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更正为:“项目经理: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6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年**月**日以来,每具有 1 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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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