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中央绿心中轴线生态治理项目(宋家河流域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均由“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延期至****年9月8日**时**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系人:范大炜 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广场B座****室 联系人:高亚文、吴翠丽、谢梦姣 联系电话:****-******0 ****年9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