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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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阳新县第二福利院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楼项目 变更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凯思(湖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新县民政局的委托,对阳新县第二福利院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楼项目(项目编号:E******************1),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每高于 1%扣 1.0 分,每低于 1%扣 0.8 分,扣完为止,即: 1.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分值-(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1.0 2.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分值-(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0.8 变更为: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每高于 1%扣 1.2分,每低于 1%扣 0.8 分,扣完为止,即: 1.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分值-(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1.2 2.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分值-(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0.8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阳新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城北工业园民福路6号 联 系 人:张德荣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人:凯思(湖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俞家湾路**号 联 系 人:乐沙沙联系电话:****-******8 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2 ****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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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