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第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原定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一、答疑内容1.问:1、根据定标因素表企业实力要求,请问未提供相关优质企业目录证明材料的是否该小项不得分?答:招标文件在定标因素表的企业实力的优质企业情况的具体内容中已列明“不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定额工期:**2日历,计划工期:**2日历天,投标文件涉及工期时以哪个为准?答:以计划工期**2日历天为准。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禅城水乡新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楼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