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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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ZCB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及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及修复工程 标段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及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泸州市纳溪区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及修复工程 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 重新上传初设文件。 2、 重新上传招标清单内容。 3、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内容为:“:********0.**【其中建安工程费:********0.**元(其中基本预备费******0.**元);工程设计费:******0.**元】元”;现更正为:“ 招标控制价:********0【其中建安工程费:********0.**元(其中基本预备费 ******0.**元);工程设计费:******0.**元】元 ” 。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 合同价格形式及组成中内容“****2.**万元”;现更正为“ ****8.**万元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 合同价格形式及组成中内容“**6.**万元”;现更正为“ **7.**万元 ”。具体看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5 、 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0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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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