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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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贡井区莲花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司对贡井区莲花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1.1条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修改为: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1.2条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修改为: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 3、其余内容不变。
自贡市西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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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