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鼎市职业教育实践基地(赤溪校区)项目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一、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福鼎市职业教育实践基地(赤溪校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和公告修改: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万元(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2.****万元,浮动幅度值:-**%; (2)基本设计收费:**2.****万元,其他设计收费:/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万元, 2.修改: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龙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