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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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点军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二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均为大型企业,是否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 **%,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2、该项目施工、采购及设计最高限价是否随澄清时发出? 答: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相应资料;2、最高限价随澄清时发布。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元(大写:陆仟壹佰叁拾叁万壹仟肆佰柒拾壹元柒角整),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陆仟零叁拾伍万柒仟陆佰柒拾壹元柒角整),各投标人所报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此金额。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及附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综合楼 联系人:彭珊珊、黄宜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8号百联慧谷A**-**9 联系人:熊美玲 联系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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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