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N****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阜南县农产品区域公用标识宣传推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8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 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现更正为: 1.6 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南县供销合作社
地 址: 阜南县鹿城镇三塔路**号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阜南县鹿城镇三塔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勤
电 话: **********1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