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FJSBCG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州公交充电站建设(二期)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8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p://******)发布了达州公交充电站建设(二期)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交货期:****-**-**”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7 交货期:** 日历天(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前后不一致。本项目交货期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7 交货期:** 日历天(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为准。 2、此条款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开标时间不变,涉及的问题由招标人负责,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9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