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望府周边低洼地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澄清函
各投标人: 宁波市海曙区新芝望府周边低洼地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编号:A******************3)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包括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如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向招标人反映。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9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