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随县景城一体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于****年8月**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总投资约****3万元,现修改为:项目总投资约****8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现修改为:按费率报价(费率=1-下浮率);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A)款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万元,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_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6号)文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设计总费用不超过**4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其中包括公益类一期项目方案**8万元:初步设计**0.**万元,公益类二期项目方案**7.**万元:初步设计**8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清单中进行分项报价并汇总,每项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限价,汇总后的金额作为投标总价,现修改为:随县景城一体基础设施更新建设项目设计任务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估算投资额约****0万元,包括市政、便民设施、水利、河道综合治理、景观公园、建筑等施工类别,最高投标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6号)文件规定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收费标准的**%,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8万元;二阶段估算投资额约****8万元,包括市政、建筑及其他施工类别,最高投标限价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6号)文件规定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收费标准的**%,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6万元。投标单位须分别对两阶段设计费用进行报价,且报价费率须一致。最终设计工作根据建设单位实际需求开展工作,根据实际编制工作量进行结算。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7款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现增加:三、由于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时,在投标函“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中的 ? 后面填写投标报价优惠率、投标报价以小写报价为准。例如本项目设计费率为**%,则应在 ? 后面填写**.**,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报价得分以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基数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