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TSXFJSPFZDJF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霍林郭勒市乡道**7线通锡界至浑迪音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二次澄清文件
内蒙古辰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林郭勒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于****年8月**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霍林郭勒市乡道**7线通锡界至浑迪音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的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第**项**.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 第**项**.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4‰。 现更正为: 第**项**.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5‰。 第**项**.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0章-**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0.5‰。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工程保险: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0章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0万元,保险费率为4‰,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对本项目进行投保,如出现保险事故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负责补偿。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0章中列有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现更正为: 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0章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3.5‰;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0万元,保险费率为**0章-**0章之和(不含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0.5‰,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对本项目进行投保,如出现保险事故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负责补偿。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0章中列有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 四、原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格式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内蒙古辰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