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估法)“二、评标办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注: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调整为: “二、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第三章评分办法”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详细评审后得总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应依次按照先报价、再商务标、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项得分都相同时,招标人可确定排序。 (3)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预中标人。 注: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