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磋商-****-**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招标文件第3页中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
| 变更为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释 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为子公司 、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 ,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5、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丰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东段企业服务中心 |
| 联系人:贾艳如 |
| 联系方式:**********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政府综合楼东南角二楼 |
| 联系人:张团杰 |
| 联系方式:****-******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贾艳如 |
| 联系方式:**********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