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JTSXFJSPFZDJ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省道**0线罕达罕至乌兰布统段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1、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投标人应以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办理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总价中,不单独报价”条款。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应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已列入工程量清单**0章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0章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3‰。 3、上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无需回函确认,应当将本补遗书附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年9月3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