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船山区观音湖库区圣平岛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遂宁市船山区观音湖库区圣平岛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条中“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市船山区观音湖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