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 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本次采购为第一年度预算,签署合同为第一年度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考核通过后可以续签合同。第二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号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枫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