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漳平市****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 答疑澄清(1) 招标编号:E******************1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8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修改和新增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1.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漳平市陈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福建省漳平市陈坑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1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进度付款: (4)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拨付工程审核资金的**%,审计审核资金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 1.招标公告 漳平市****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漳平市****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1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进度付款: (4)工程结算经财审中心审核确认后,拨付工程审核资金的**%,剩余审核资金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新增内容 1.本项目除了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其他主要人员,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要求提供职称证和学历证的,可以不提供职称证和学历证扫描件。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四、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单位:漳平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金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