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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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F_GCJSTYF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枣阳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XYZY-JSGC******SZ-********1
各潜在投标人: 枣阳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5项目建设地点:枣阳市新市镇、吴店镇、兴隆镇、琚湾镇、鹿头镇、王城镇、熊集镇、杨垱镇徐寨、车河农场、随阳管理区、梁集社区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内空地。 7.3.4定标补充资料(因定标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资料,不做评标使用) 1.与定标要素要求结合描述并细化,具体可参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 2.定标补充资料:评标结束后请“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将3本纸质版本《定标资料》寄送至代理公司(每一页盖公章,地址祥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代理公司未收到投标人的《定标资料》(需与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定标资料”一致),影响中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5.3 综合监督部门 名 称: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2号三楼 电 话:****-******2 邮政编码:******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服务的质量目标: 1.达到国家工程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且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及工程设计合同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深度要求;3.设计要结合襄阳市枣阳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若出现明显的设计失误,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否则视其为无效投标。 特此澄清!
湖北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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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