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1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如下: 1、 本项目招标代理联系方式修改为:****-********、********。 2、 原招标文件第3章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3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要求修改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2人”。 3、 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在“3.承包人”中3.7 履约担保删除“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条款。 4、 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在“2.发包人”中增加如下条款:
本补充通知1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