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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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蒲江县****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答疑: 问1:管网工程(甘溪镇藕塘村、寿安街道和平社区、新增点位(成茶社区、水口村))三个地方,总价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和合计不匹配。 答:工程量清单中管网工程(甘溪镇藕塘村、寿安街道和平社区、新增点位(成茶社区、水口村))三处的总价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缺失:④临时设施费。具体内容分别为:(1)管网工程【甘溪镇藕塘村】-安全文明施工费-④临时设施费为****.**元,此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为****1.**元。(2)寿安街道和平社区-安全文明施工费-④临时设施费为****.**元,此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为****.**元。(3)新增点位(成茶社区、水口村)- 安全文明施工费-④临时设施费为****1.**元,此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为****5.**元。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关于上述三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请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金额以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合计金额为准。 问2:清单中存在工程量为0的清单项目,例如电气工程-临溪小区一体化泵站-排水控制器,请予以确认。 答:请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二、招标文件保持不变。
招标人:蒲江乡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