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宝兴县五龙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一标段 (项目名称) 施工 / 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2 )财务要求: 2、原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时**分前到账。 ”修改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时**分前到账。 ”。 3、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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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