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水片区(濑溪河以北)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第二次) 补遗文件 一、补遗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低价风险担保。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5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 第3条“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删除招标文件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中**.3低价风险担保以及附件**。 5、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 “(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6、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交易服务费修改为:“交易服务费:本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全额缴纳。注: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9日9时**分。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阜鼎聚工程项目管理(重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