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水利水电-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西部调水工程(白龙埂水厂至李桥加压站)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 经研究,现对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西部调水工程(白龙埂水厂至李桥加压站)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4)市场信用信誉(2)安全生产标准化(0~2 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下同)的得 2 分; ②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得 1 分; ③其他情况得 0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督司****年6月**日发布的《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系统已关闭,不再受理标准化等级评审申请、期满延期申请。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荆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制作时评分办法无法修改,为保证招标文件的公平性,经招标人研究,将评分办法中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分项取消,不论是否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证书,此项都不予得分。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 8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