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文体训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福安市文体训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补充,内容如下: 1、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涉及“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截图”等需要额外提交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本补充通知一的“附件一 承诺函”提供在资格文件十三、其他资料中 。 2、原招标文件**页:发包人支付款项前,承包人应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现更正为:发包人支付款项前,承包人应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相关附件或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安市中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