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第一项目段施工监理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4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东明县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工程第一项目段施工监理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1、“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重点突出,办法可行,措施有力得 5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2 分。”2、“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到位得5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合理的扣 0.2 分。”3、“企业业绩(5分):供应商近3年(**** 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加1分,此项最多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现更正为:1、“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重点突出,办法可行,措施有力得 6 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合理的扣0.2 分。”2、“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到位得6分,每有一处不完善不合理的扣 0.2 分。”3、“企业业绩(3分):供应商近3年(**** 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 | ||||
| 2.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名称: | 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地址: | 菏泽市东明县南华路南段**号 | ||
| 联系方式: | **********8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雄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号海信创智谷3号楼**1室 | ||
| 联系方式: | ****-******** | ||||
| 3.项目联系人: | 侯德峰 | 联系方式: |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