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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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竹溪县新型环保建材产业园项目(二期)EPC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澄清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中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年度、****年度、****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现更正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年度、****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湖北润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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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