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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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J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莲花滩河截污干管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补遗通知( 1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莲花滩河截污干管更新改造工程设计”的 补遗 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 投标人 提出疑问 截止时间修改为****年8月**日**时**分,招标人发布澄清或修改时间修改为****年8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 ****年9月**日9时**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中,原“ 1. 设计费为包干 价 ,中标后不再对该设计费 包干金额 进行调整 ”, 现修改为:“ 1. 设计费折扣比例为包干折扣比例 (固定费率) ,中标后不再对该设计费折扣比例 (固定费率) 进行调整 ” 。 3、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的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中 , 增加 : “ 根据重庆市政府建立中心城区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机制要求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已委托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为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建单位,且双方已于****年4月**日签订《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委托代理合同》,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为项目业主,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乙方)作为本合同乙方已充分知晓上述委托代理关系 。 ” 招标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5 年 8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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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