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YTHGLJSPFHLDJ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7 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招标文件第3号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现就G**7 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一、评标办法2.2.3(2)款“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如下:详见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二、评标办法第3.9.1补充“(1)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按本批次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往低的标段顺序优先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修改为“(1)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按本批次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往低的标段顺序优先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随某标段流标(或全部否决投标)而变化”。三、删除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第2点注释要求。四、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款中“本项目桩号K**+**5.**2~K**6+**0段外电工程及桩号K**6+**0~K**4+**9.**0段外电工程分别由ST-5标段和ST-**标段承包人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负责实施”修改为“桩号K**+**5.**2~K**8+**0段外电工程由ST-2标段负责实施;桩号K**8+**0~K**4+**9.**0段外电工程由ST-**标段负责实施”。五、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9款中“评定结果为优良工程”修改为“评定结果为合格”。六、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有修改,以本次补遗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七、ST-**标图纸有补充。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八、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同时填写投标总价以及暂列金额。九、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均更改为****年9月5日**时**分,已按原开标时间办理投标银行保函的投标单位无需重新开具投标银行保函。十、本次补遗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