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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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水利水电-监理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英山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EPC)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YS-******SL-********1
各投标人: 英山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EPC)监理服务 作如下澄清: ①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现修改为(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②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资格条件:(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现修改为(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③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数量2人。 现修改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数量1人和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数量1人。 ④ 原招标文件涉及相应内容同步修改。如有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湖北驰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