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GZB[GK]******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法监督处文明养犬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一)主要内容 序号6 配备无人机巡查服务:为便于智能化无主犬只收容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备无人机每日对主城区进行巡查。”
更正为:
“★(一)主要内容 序号6 配备无人机巡查服务:为便于智能化无主犬只收容管理,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备无人机定期对主城区进行巡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CGXM-****-******-****6[****]****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楼**层**、**、**办公,S**#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卢美艳
电话:**********5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