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改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0元;演艺设备最高限价********.**元,主体建筑(不含演艺设备)最高限价**6,**9,**6.**元。投标人的各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不得高于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报价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按报价清单格式填写并上传至“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价格清单”中,未上传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宜昌筑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