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连城交易厅1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梅花山保护区中心城市饮用水供水源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8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 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修改为:2.1 建设地点:连城县莒溪镇。 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