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A**********************)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七页3.2.4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修改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 相关内容在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中作相应改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3日**时**分】。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再生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 8 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