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时代**MW/**0MWh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应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的要求,现将四川时代**MW/**0MWh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中“单个项目装机容量**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目施工业绩”修改为“单个项目装机容量**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施工项目业绩”。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原文:近3年(****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注:①施工项目可为施工总承包(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或EPC总承包的项目;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不能体现人员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单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 修改为:近3年(****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注:①施工项目可为施工总承包(含主要设备材料供应)或EPC总承包的项目;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和项目已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不能体现人员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单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原文: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注:①证明材料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不能体现人员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单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 修改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年**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注:①证明材料为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和项目已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不能体现人员姓名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单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 4、(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 5、其它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川投能源(宜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