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投标活动及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的通知
各投标人: “周宁县康养中心项目(二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周宁县社会福利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运营一体化)”已于****年7月**日9时**分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并于****年7月**日依法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年7月**日至****年8月**日)。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提出的评标结果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单位于****年8月7日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经复核审查,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同步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8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