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建筑高度最高**.4米,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专业工程业绩变更为: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施工合同;2、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消防施工单位)或业主证明(证明需明确消防施工单位、项目造价、主要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信息)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消防验收备案文件资料(需体现消防施工单位)。备注:完成过的项目时间以项目验收报告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描述的时间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部分以此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