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 **%,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2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保证金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万元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 3.7 条一致】。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否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1、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2、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3、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 □金额:万元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 【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 3.7 条一致】。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否 |
| 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 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证明材料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 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 “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 7 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 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
| 4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的合同价款(其中合同价款的**%须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累计支付至 **%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时,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款 (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扣回预付款的5%)】分期从各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签证部分发生的相关费用竣工后统一进行结算。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时,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签证部分发生的相关费用竣工后统一进行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