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XM******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支队****年非集中采购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广西匠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号办公及科研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沈飞
委托代理人:唐佳豪 联系方式:**3********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防城港支队****年非集中采购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XM******1
- 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年8月7日收到质疑供应商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的关于防城港支队****年非集中采购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XM******1)的质疑函。经核查,现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采购需求第**项“★4.照度(lx):强光平均值≥**0;最小值≤**0。弱光平均值≥**0;最小值≤**0。”“**.质量:≤0.**kg。”不符合符合GB ****4-****《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要求。
答复:经核查,质疑事项为事实,该质疑成立,采购人同意修改技术参数,修改内容详见后续发布的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二:采购需求第**项“★1、符合GB/T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标准要求,绝缘靴符合GB ****1-****标准要求,绝缘手套符合GB****2-****标准要求。”不合理,适用标准不符。
答复:经核查,质疑事项为事实,该质疑成立,采购人同意修改技术参数,修改内容详见后续发布的更正公告。
以上内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过认真核查后针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作出的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如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宝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紫荆小区F5号1楼
联系方式:刘汉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汉敏
电 话: ****-******3